一、学校简介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广东省农垦机务学校,1984年改建为广东农垦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改制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任务的职业院校,广东省“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院校,国家原经贸委确立的“全国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基地”。2005年被评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院同时是国家农业部华南农垦干部培训中心。学院共有三个校区,面积1208亩。目前招生范围遍及广东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17000 多人。
为了适应学院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外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57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3个,管理岗4个。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学院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
四、招聘范围
201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博士研究生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获得的学历、学位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
(3)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4)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否则不予受理。
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登录网址:http://211.66.88.6/rczp/,填写个人简历情况,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传,并选择应聘岗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16日24时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学院对应届者进行资格初审。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4)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7)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考试
应聘者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试讲(面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面试完毕后进行评分、统分,并向应聘者宣布面试成绩和最终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考试采取试讲、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实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讲、面试和实操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20%(若没实操环节,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2、其他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择优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20%(若没实操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员。候选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候选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由我院对候选人员(体检合格)进行考察。如候选人考察不合格,则依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对递补候选人选进行考察,若某岗位符合候选资格的人员考察无合格者,则该岗位放弃招聘或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候选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结合其体检与考察结果,由党委会议审定,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将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院主页(www.gdaib.edu.cn)人才招聘信息栏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20-85230270 联系人:杨老师
(四)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1号楼3楼,可乘B11路、54路、89路、503路公交车到瑞心苑站下车即到。
附件: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