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吸引与招聘高层次人才到我区从教,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普通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特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方式面向高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到我区属下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招聘小学教师93名;
2、招聘高中教师11名(4月22日武汉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招聘不满的名额转至东北师范大学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详见招聘新教师职位表)
2018届(含暂缓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需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需持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7日13:30-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不影响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需在签约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经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3)。
附件:
1、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需求表-2_1972.xlsx;
2、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新教师职位表(小学)-2_1973.xls;
3、附件3: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新教师职位表(高中).xls
4、附件4:汕金府办[2017]52号-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doc
联系电话:86727988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