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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广州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7-08-23〗   本文作者:admin-li   浏览次数:2265

申论要求:

1.针对目前我国民间慈善织织遇到的问题,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如何突破发展?(本题30分,考生不能抄材料,否则会严重影响你的分数)

2.论述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如何进行角色定位,如何去履行这一职责?(本题70分,请考生不要大段地抄材料,否则会严重影响你的分数)

参考背景材料:

近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慈善法”已经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慈善法”在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据了解,《慈善法》在去年两会期间被列入了国务院2006年的立法工作和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安排。并且在今年年初,《慈善法》草案起草完毕。但是,《慈善法》究竟何时能够出台,窦玉沛没有明确表示。

窦玉沛副部长的一番话把《慈善法》的出台问题再一次抛到了公众的面前,对于《慈善法》的出台用翘首期盼形容并不过分。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都提出希望加快《慈善法》出台的步伐,尽快颁布《慈善法》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

有乐观的观点认为,《慈善法》将在2009年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曾参与《慈善法》立法早期研讨工作,她告诉记者:“说《慈善法》2009年可以出台,我不太同意这个观点,慈善立法无论是在立法宗旨、政策定位、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到形成共识的阶段,有些问题甚至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虽然草案已经完成了,但要想出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能只看数字的增加  杨团认为,《慈善法》应该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慈善法》要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现有的《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的内容一并纳入《慈善法》中统筹规范,并围绕《慈善法》制定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慈善事业的发展依赖于两个方面的进步,一个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个是人们意识的提高。近几年,经济的发展是不必说的,从数字上看,慈善捐款的数额是逐年增加的,但是人们的慈善意识却没有进步,甚至还不如从前。记得1998年洪水灾害时,全国人民积极主动捐款、捐物,那时候的捐助热情非常高,而近几年的慈善意识却呈现出大不如前的情形。”杨团说。

我国慈善事业现在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杨团举例说,南方的一些省市存在强制摊派捐款的情况,这些媒体上都有大量报道,虽然这一举措从整体上促进了善款数额的增加,但这不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状态,慈善捐助原本是自觉、自愿的事情,强制摊派的做法就违背了慈善事业的本意,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北京市慈善协会会长张燕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存在五大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滞后;企业捐赠积极性不高;慈善机构发展不完善公信力不高;政府救助与慈善工作如何衔接;慈善组织运行成本如何解决。

慈善靠民间?

目前,我国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六部,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

杨团1998年曾参与《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起草和讨论工作,在《慈善法》一稿提出的时候,她曾参与讨论工作,她回忆当时的情形说:“2005年,《慈善法》的一稿提出时就有相当大的争议,当时找了很多专家对一稿进行讨论,我是其中一个,讨论一稿的时候有专家乐观地认为《慈善法》在当年就可以出台,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慈善法》出台仍旧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

“在国外,慈善事业是属于民间的,政府的作用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而国内的做法是,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再把社会保障列入政府的管理,这样慈善事业就变成政府一手包办的工程。因此,《慈善法》的立法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慈善事业应该靠政府的还是靠民间。”

杨团个人认为:“慈善应该主要靠民间,《慈善法》必须规范行政权力和慈善之间的关系,而且应该给慈善组织更广大的生存空间,保护公民和非营利组织的权利。”

政协委员杨澜也是慈善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她在政协提案中指出,政府应转换在慈善事业中的角色,逐渐淡出捐助的主体市场,而主要担负起立法、监督、检查、评估、审计、执法等职能,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慈善靠大众?

“慈善法需要明确的第二个问题是,慈善靠‘大款’还是靠大众。”杨团说。

她认为,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究竟是靠“大款”还是靠大众,这并不能说明这个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好坏,而只是代表慈善事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慈善事业的前期,大众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这个时候大众尚没有能力去做慈善事业,而“大款”自然就成为慈善事业的主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大众就有能力做慈善事业,这个时候大众就成为主体,种种数字显示,目前大众是我国慈善事业的主力。

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的数字显示,捐赠物资80%%来自海外,只有20%%来自国内。中国富人拥有社会财富80%%以上,但是他们对慈善事业捐赠所占的比例却少于15%%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曾表示,对于慈善事业整体发展而言,普通民众才是真正需要发动的主体。公众的个人捐赠行为不应该被忽视,只有把绝大多数人调动起来,慈善才能有力量。只有依靠公众的捐助,生命力才能持久。在美国,民众1000美元以下的小额捐赠,占到了慈善筹款总额的70%%;在香港,慈善组织世界宣明会的筹款总额中,个人捐赠也占到了60%%

杨团认为:“目前,社会的大背景非常适合慈善法的出台,一来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急需相应法规的出台。另外,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五个统筹的提出等因素都为慈善法的出台打好了基础。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思想导向的问题,也就是慈善事业应该靠政府还是靠民间的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谈慈善法的出台还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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