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要求作答。
2.本试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 考生应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请在答题纸密封线内指定位置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
4.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题本、答题纸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资料
材料一
京城“泔水油”黑幕
夜色迷茫中,一辆辆满载泔水的小货车在北京街头缓缓前行。一路淋漓的泔水和浓烈的馊臭味,令路人避而远之。“每到晚餐时间,北京市大部分的饭店门前都停着这样的泔水车。”北京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大概有宾馆、饭店及食堂近5万家,每天会产生1600多吨泔水和120多吨地沟油,其中有50%会被私人捞走。
1小时之前,这些令人作呕的垃圾还堆积在航天桥附近的某餐馆里,而货车的主人——一位农夫,每天晚饭后都会驱车来到这里,将泔水集中运走。搬开这家餐馆厨房里的废水井盖,可以看到里面漂浮着粘稠的褐色东西,那是清洗碗碟后的油脂、洗洁精及饭渣混合物,人们称这些废油脂为“地沟油”
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的记者以“规划土地”为由跟踪并敲开该农户家的大门。只见昨晚的泔水和地沟油已被混在一个大锅里,熊熊的火苗添着锅底。那位农夫用大勺把浮在上面的油脂刮出来,倒进旁边的另一个容器里。“这些炼出来的油”,农夫解释说,“会有人来收购再加工,然后转手卖出去”。据“线人”介绍:如此“炼油”的农家厂子,在北京地区不下1000家
袁老板的家座落在北京大兴区旧宫附近,这个近600平方米的院落中,摆放着上百只庞大的油桶——里面装满了收购来的泔水和地沟油,据“线人”称这里是北京最大的私人“黑油”集散地。记者以购油者的身份骗取了袁老板的信任。在这片肮脏的油桶中,记者发现了一桶清亮透明、近似于食用色拉油的液体。袁老板得意地介绍说,这是他们自己加工的准备卖给粮油市场供人食用的“成品油”。记者将“成品油”桶提到自己面前,却闻不出任何异味——难以想象,这清澈而无异味的液体竟然来源于下水道
那么垃圾是怎样变为食用油的?辗转数天后记者终于来到袁家工厂,这是一座大院,四周荒草丛生。见到陌生人来到,院中5条狼狗狂吠。袁老板的父亲把记者引入车间后,展示了他的“发明
首先是脱色:泔水油和地沟油被倒进过滤机,加入白土后发生化学反应,原本的褐红色变得清澈透明。而在这个步骤里,油的酸价还会被降低——酸价是衡量油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酸价越低表明油越好——这可以逃脱卫生部门的检查。
第二步是水洗:把经过脱色的油倒入一个大水池后搅拌,去除杂质,并进一步脱色
最后一步是抽真空:把油放入一个真空罐后加温,起到去除异味的作用
一辆大卡车正在院中将“成品油”装车,据袁老板介绍,每天晚上都有人会来这里拉油。十几年风雨无阻
“以饮食垃圾炼油是个暴利的产业。”一位知情者说,它形成了一个链条,从收购到加工再到销售,而某些人的良心就泯灭在金钱里
按照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及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有关文件:“像泔水油以及地沟油等这样的废弃食用油,除直接排放外,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但因为泔水车主会以每月100到数百元的价格收购泔水油或地沟油,所以导致餐馆为利益违规操作。据一位泔水车主介绍,他们平均每3天就能生产一桶(约180公斤)泔水油或地沟油;每桶均在580~600元。按此计算,他们每月就能赚6000元。对于像袁老板这样集生产、销售于一身的油贩子来说,利润更是丰厚。袁老板介绍说,他们收购的地沟油每吨大约3400元,加工后的“成品油”可以卖到每吨5000元,除去各项成本,纯利润在每吨1000元左右。“我在天津还有一个厂子,在安徽淮南还有一个门市部,每月能售出180多桶——大约几十吨油;北京、四川、福建都有我的客户
据了解,找袁老板等油贩子收油的人把油拉回去后,会勾兑入大约1/3的色拉油和1/3的棕榈油,以便更好地蒙混过关,而这些混合物便被装入小瓶,进入粮油市场,最后进入居民的口中
据一位食品专家介绍,重复加工的泔水油中含有大量的甲苯丙醛,而地沟油中还含有大量的磷——这来源于餐具洗涤剂。有实践证明,人长期食用这些物质可以致癌
记者来到北京最大的粮油交易地——玉泉路批发市场。“你先拿一些样品来,我看看货色。”当记者称自己是一位专门“精炼地沟油”的商贩时,有老板凑过来说。第二天,记者带着一瓶样品如约而至,这位老板很快和记者谈妥价格和运送方式。当被问及如何应付市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时,他说,只要偷偷把烂油掺入成品油。不被别人发现,就可以逃避。“地沟油经过炼制后,与色拉油很难区别——谁又有证据说我是在卖地沟油呢?”
在每天进出约100吨食用油的北京粮油中央批发市场,有老板说,可以把记者提供的“地沟油”直接装桶,销售给小型超市和早点摊位。他还一再叮嘱记者:“你提供的油在一个市场里只能供给某一个商贩,否则就‘穿帮’了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市曾屡次打击黑油贩卖窝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处罚条例不健全,致使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另外多口管理也是打击不力的主要原因。”这位人士分析说,“泔水归卫生部门管,下水道归环保部门管,营业执照又归工商部门管,这样一来,执法必须是联合行动,但人手很难凑齐
记者曾拨通了北京市大兴区环保局的电话,举报袁老板的“黑油”加工厂。但执法人员却以地理位置不清为由拒绝清查
材料二
来自湖南的刘砍山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做零工。5月9日晚上,他在钟落潭中心市场十字路口买了一斤白酒,当晚一个人自斟自酌地喝了半斤,第二天一早,他就感到四肢乏力,眼睛模糊看不清东西。随后被送进医院急救,经抽血检验,刘砍山血液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肝转氨酶指数比正常人高出数十倍。刘砍山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病情还很难预测
因为喝假酒中毒身亡的死者更显不幸。5月11日晚,58岁的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村民段董树,分两次喝了老伴从钟落潭钟生农贸市场购买的散装白酒后不治身亡。同一天晚上,一名湖南籍外来务工人员也因饮用劣质散装白酒而死亡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出现了“假酒中毒”事件,不法分子竟然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散装白酒残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截止到17日,广州毒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了56人,死亡人数也上升到11人。目前广州市有关部门已查缴流向市场的毒酒887.5斤,但仍有少量白酒去向未明。广东省14日向全省各地卫生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开展散装白酒专项监督检查。广州市卫生局已经要求对散装假酒的查处情况及中毒患者的病情实行日报告制度
造假酒,成本如此之低。目前已经查明,制造“毒酒”的窝点分别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钟落潭镇和太和镇,“毒酒中毒”事件中的14名涉案人员已有12人被刑事拘留,2人在逃。这14个涉案人员中有9名来自广西,1名来自江西,还有4名分别来自广东的清远、兴宁、广宁和广州。他们所用的工业酒精是多种渠道而来的。两个窝点共购买了5桶工业酒精,每桶330斤,目前已经追缴了4桶多,还有40多斤流落在外。
制假者为何胆敢视生命为儿戏制造毒酒?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树新说,这与制假的暴利与低风险有关。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不少酿酒作坊连基本的计量器具都没有,完全靠人的“手感”和“目测”。这样的生产条件,很难保证其生产的米酒能对消费者负责。危化品,购买如此之易,把工业酒精加以勾兑变成白酒,难道制酒者不知道这样的产品会致人于死地吗?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无法采访那些制假的不法商人。陈树新认为,利欲熏心加上无知才是悲剧酿成的主要原因。
据广州市工商局的同志介绍,检查人员14日发现,广州佰醇(化工)有限公司等数家经营单位未办生产许可证就开始大肆销售工业酒精,有的甚至连销售发票都没有。同时,这些违规经营的商家没有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登记制度,没有留下购买者的详细联系资料。这些都使不法分子利用工业酒精勾兑毒酒有了可乘之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部分群众,春节前后因饮用不法分子制造和贩卖的含有过量甲醇的散装白酒,有19人中毒身亡,另有一些人住院治疗。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组织人力全力抢救中毒群众,查处不法分子,目前制造贩卖毒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春节前,文水县一不法分子用甲醇勾兑散装白酒,批发给朔州市一个体户。经省技术监督局事发后测定,这些勾兑的散装白酒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这些散装白酒流向社会后,从1月26日开始有人中毒,到记者发稿时止,平鲁区、朔城区因饮用此酒中毒住院治疗的人员累计161人,其中有19人死亡
材料三
一段时间以来,盗用公用设施的邪风在××市愈刮愈猛。从铁制绿化栏到小区的大铁门,从单位的金属标牌到马路上的铸铁路标,直至前不久树立在市中心某街路上的重约20多公斤、价值2800元的不锈钢垃圾箱,也居然不翼而飞了
全国各大城市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仅某省会城市一夜之间丢失的“下水井盖”就达30多个,形成了城市街路上的“黑洞
据晚报报道:该市一夜之间竟有三人因误入“黑洞”而受伤,有的受了轻伤,有的严重骨折住进了医院,更有甚者甚至危及生命
发生丢失事件后,有关管理部门采取了一些办法。如加强夜间巡逻、加固易盗物品等,但此类现象还时有发生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它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关系很大,而直接的诱因应该是利益的驱动——如此密集的公用设施盗窃,皆因钢材市场价格上涨。有统计显示,自去年五月份以来,钢材价格平均每吨上涨了1000多元,升幅达30%左右
有些防盗措施是不错的,但如果防盗的成本大大地超过“收益”,那防盗还值得吗?防盗还能进行下去吗
三、作答要求:
1. 请根据材料一,分析“泔水油”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字数不超过150字,满分10)
2. 请仔细阅读材料二,分析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屡禁不止,请以“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为题写一篇评论文章。(字数在500字左右,满分40分)
3. 请仔细阅读材料三,为彻底解决马路公共设施被盗问题,请你站在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制定出具体的“治盗”措施。(字数不超过400字,满分25分)
4. 请根据上述三个材料,以“治标须治本”为题撰写一篇议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满分40分)
参考答案:
2004年该省申论试卷富有新意,但难度不是很大。试卷在“注意事项”中提出了作答参考时限,强调要用50分钟阅读资料,考生在阅读时应即时对每则材料用铅笔进行批注。前三题的问题比较简单,要求考生针对材料分析出原因和提出具体对策措施。最后一题则需通过现象抓住三则材料的内在联系,只要找到了“要注重法制建设”这一内在联系,便不会偏题。
参考答案
1.
从给定的资料看,“泔水油”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没有建立一个正规的、能够消纳北京所有餐饮垃圾的收集网络;有关责任部门相互之间缺乏配合和协调;政府监管不力、对制假售假分子打击不力、处罚条例不健全;餐饮部门为了利益违规操作等。
2.
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也伴随着出现,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发展。虽然各级执法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打击,但假冒伪劣产品却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查处手段和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根本没有授予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的权力。这就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机会。而在依法处罚时,由于行政罚款额度较低,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条件不够,处罚力度不足,制假售假者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治假,不用“重典”是不行的。
执法经费不足,人员配备不够,打假设备落后,严重影响办案效率。由于受经费限制,执法机关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与制假分子相比相差较远,无法对付集团化、隐蔽性的制假活动。因此,要确保打假部门必需的经费,切实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装备,以提高打假力度。
执法体制不顺,交叉执法、推诿执法现象不断,损害了执法权威。必须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理顺执法体制,树立执法权威。另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抵制不力,认识不足,为假冒伪劣商品留下了生存空间。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唤起广大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抵制意识,堵死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的渠道。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了。
3.
为从根本上解决马路公共设施被盗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要整治那些销赃的无牌废品收购店。对正规的废品收购店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发现有违规行为就要进行处罚,甚至予以取缔。从根源上截制盗窃破坏马路公共设施的行为。
重视公共设施材料的研制改良工作。把一些金属制成的,如不锈钢垃圾箱换成无回收价值的材料,让不法分子无利可图。
加大对盗窃破坏马路公共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聘请城管协管员日夜在偷盗严重的路段巡逻。
就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予以立法,让其成为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的“紧箍咒”,这样才能依法严厉打击盗卖、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
组织一些公益活动,增加公益广告的宣传,从而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市民素质教育要从中小学生抓起,让其从小树立“爱护公共设施光荣,损坏公共设施可耻”的思想。
4.
治标须治本
耳闻目睹的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恶劣案件:假酒、假油、偷盗马路公共设施、作为一个信奉法律至上的“法律人”,让我更多想到的是:治标须治本。
“假冒伪劣可以亡国”似乎有些危言耸听,但真使人不敢设想未来是一幅什么景象,金华毒火腿案声犹在耳,山西假酒案恍如昨日,从偷盗单位的金属标牌到马路上的铸铁路标,甚至“下水井盖”直至危机他人生命安全,这不得不让我们敲响警钟,“不重罚惩治,必将后患无穷。”
不法之徒丧尽天良,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症结何在?归根结底是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利益驱使,一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可以投机取巧,为了钱可以歇斯底里,为了钱可以丧心病狂,甚至为了钱可以无恶不作,而所有这些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又似乎都是可以原谅的,远不像杀人、抢劫那样不可饶恕,所以,只要不出人命,地方政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事也有人护着,最多花点钱了事,即使“撞到了枪口上”也不过抓两个“替罪羊”、“倒霉蛋”,一阵风过去一切照旧,造假的依然造假,害人的照样害人,偷盗的过几天依旧换个花样继续,只不过手段更高超了,技术更先进了,规模更大了,花样更多了。所以,要彻底根治这些现象,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严刑峻法”,国家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使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杜绝产生不法获利幻想。
要对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违法者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法国对制假售假者的罚款额度高达100万法郎,并判监禁2年。美国对这类违法者的罚款可达200万美元,或判监禁10年,或两项并处;对有前科的,罚款最高额为500万美元,监禁20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为标准的产品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处罚明显过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何况,这些规定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只要未出现重大事故,行政机关往往罚款了事,司法机关更是不闻不问,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假冒伪劣行为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从多个方面危害宏观经济环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整个市场经济信用基础的建立。有些地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猖獗,呈现出区域性造假,集团性、团伙化作案,造假数额大、品种多的趋势和特点。造成假冒伪劣行为打不着、打不疼、打不死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制裁力度不大,监督处罚的力度不够,犯罪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预期的犯罪收益大于成本。因此,要彻底根治造假行为,铲除滋生造假行为的土壤,真正形成威慑力量,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要重视城市法制建设。要把教育机制和法治机制纳入到城市管理立法中,加强制定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立起一整套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秩序和规范市民行为的法规体系;要加强法制教育,向市民传播以法制规则为基础的科学文化,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市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市民的观念形态、法律素质、行为方式、精神气质等方面,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速度相适应。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养成良好习惯、培育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的基础和条件,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直到逐步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和危害社会秩序现象的发生。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培养过程,也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