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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场)公告
本文转载自:〖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时间:〖2024-12-05〗   本文作者: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4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4年版)》(江人社发〔2024〕141号)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不限”,包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即2024年12月6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6),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5.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6: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需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含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

(3)学校或就读院系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3.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未取得教师资格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

(1)应聘人员为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12:00。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初审通过。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4日9:00至15:30到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楼进行考试确认(如有变动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确认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确认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六、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

2.面试地点:中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时长为10分钟。

4.成绩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七、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门户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教职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聘用后未履行5年服务期承诺的(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辞职、被解聘等),2年内不得报考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

(三)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就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三、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咨询:0750-6623072、0750-662308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附件1: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场)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pdf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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