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医院拟引进2名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皮肤病医院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医院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不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医院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pfbyyrsk@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广州市皮肤病医院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4.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
3.考察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1.由广州市皮肤病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7071,020-8730287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224239,020-87302871
附件:1.广州市皮肤病医院简介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医院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