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政府创办的华侨学府,直属中央统战部管理。“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播到五洲四海。
学校在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设有五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暨南大学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暨南大学坚持办学特色,为海外侨胞回祖国学习、传承中华文化创造更好条件。
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聘用制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行政管理岗位若干个
(二)辅导员岗位若干个
职位列表和详细岗位信息稍后发布于暨南大学招聘网招聘启事附件,每名应聘者只可选报1个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以学位证时间为准);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基本理论,掌握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技能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基本工作能力。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违反学术道德或师德师风失范受到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暨南大学招聘网注册账号,创建简历后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或电子邮件简历材料。后续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报名网址:https://zhaopin.jnu.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17:00截止
注:招聘类型为“行政管理岗位招聘”、“辅导员岗位招聘”
(二)笔试资格初选
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暨南大学招聘网个人账户查询笔试资格初选结果。
(三)学校统一笔试
笔试相关安排见稍后发布的笔试公告。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四)学校综合面试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照高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通过综合面试人员;学校综合面试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
(五)用人单位考察
通过综合面试人员进入二级用人单位考察环节,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推荐拟聘人选至学校。
(六)体检、公示、聘用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学校发出录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无故未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招聘回避
应聘人员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
(一)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三)校内相关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六、待遇和管理
此次招聘的人员均为聘用制人员(非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暨南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制人员可享受落户学校(须符合相关落户条件)、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参加校工会活动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因无法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其后果;
(二)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中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岗位要求等信息,对自己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702室
邮政编码:510632
联系人:董老师 路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3759
E-mail:orsk@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