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7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7:30。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验证明、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jI1cM,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线下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报考者成绩(总分要求在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4年5月31日。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何小姐,0755-28333193。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谢小姐,0755-28339656。
附件:
3.承诺书
4.工作经验证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