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署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市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员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单位及职位
1.选调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选调职位:
(1)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6名;
(2)管理九级职员2名;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详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市内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通过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者授权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其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7.符合本次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其他: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级后方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员选调报名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近期蓝底证件照;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同时提供电子版,以“姓名+选调岗位+手机号”为标题打包发送至gcglzxzhb@szwb.sz.gov.cn。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察对象人选,未入围考生不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在考察阶段个人放弃选调的,由市建筑工务署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公告及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方网站(http://szwb.sz.gov.cn/)——人事信息栏。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附件:
4.个人信息汇总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