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同意,茂南区发统局和茂南区司法局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茂南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招经济普查工作人员24名(职位代码:20180901):
①工作地点:各镇(街道、开发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各1人(小计共17人),茂南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7人。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发统局统一调配到各镇街,工作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
②招录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网络操作,年龄35周岁以下;有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0周岁。
2、茂南区司法局招聘法律援助人员2名(职位代码:20180902):
①招录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担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开发试验区一方新苑南面人社培训大楼(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2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自行上网双面打印填好《报名表》(见附件2),并持学历证书、职称证件、履历情况、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雇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考试
1、考试人选的确定。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收取报名表,不符合资格的将不收报名表。
2、考试时间、地点:另定,请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3、本次考试初定只进行面试(但我局将视报名人数多少有权决定是否加考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的考生按主考官打分高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情况再作是否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雇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选,由各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
四、福利待遇
统一执行茂南区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