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 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 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 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时间、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4.2012年8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当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职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笔试和面试按40%和6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岗位依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岗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出现不合格情形时,由用人单位视情况从递补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组织人事办组织。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8月31日17:00。
3.报名步骤: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mtzhb@szgm.gov.cn(邮件标题和文件格式统一为“XXX(姓名)+岗位名称+应聘马田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不按照要求发送或信息填写有误,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2,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
5.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
6.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7.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210238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
2、笔试时间为9月7日上午9:30-11:30,地点:光明新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东明城市广场5栋3楼正宏教育,考务工作组将为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制作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以邮箱方式发送(邮箱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请考生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马田办事处公告栏公示,请自行查询。
4、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职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素养;
2、面试时间初定为9月14日,面试通知及面试规则以邮箱方式发送(邮箱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可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查询。
(三)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人员,由马田组织人事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马田组织人事办按分数高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自接到马田组织人事办通知之日起,两周内需提供计生证明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报考岗位。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报马田组织人事办,体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接到马田组织人事办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需提供体检结果,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报考岗位。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组织人事办统筹安排。
(六)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21023841。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马田组织人事办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2018年8月份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