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岗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考年龄具体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或智联招聘(http://www.zhaopin.com),下载《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到邮箱(gzbyss_hr@126.com),其它资料详见网上初审要求。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8月17日前在白云信息网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可补交)、个人从业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个人代表作品,新闻从业职称或资格证明(非必要项),以上材料均扫描上传发至指定邮箱。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文字记者、文字编辑笔试内容为新闻采写编评。
(3)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白云信息网上公布。
(4)综合成绩:个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统计,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在白云信息网公布。
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无法现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或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采编岗位政府雇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即稿费)”的薪酬方式。
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取得新闻行业初级职称满3年)年包干经费8万元(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中级专业技术岗(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新闻行业中级职称)年包干经费12万元(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按月进行考核评定,超额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者,另行计发绩效,并在下一月的工资中一并发放。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9967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