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为韶关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优抚对象、三无对象、流浪乞讨及突发事件精神病人等社会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为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的优抚工作,建立高素质复退军人医疗工作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市有关规定,拟在全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精神科或内科副主任医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精神科或内科副主任医师)1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市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精神科或内科副主任医师技术职称人员。
(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2)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305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岗位聘用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要求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参加报考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者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1.组织实施:面试由韶关市民政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及公示。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考试组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体检及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韶关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韶关市民政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公布,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738872
联 系 人:欧 亚 群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738269
举报信箱:pzjjz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