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就读本科时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12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2.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自荐。要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材料一起发送到rsg7781313@163.com或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科技教育局人事股。(邮件标题或邮寄封面请注明:“XXX研究生应聘材料)。联系人:洪老师,电话:0752-7781313。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报考者直接在现场面试。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招聘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 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我县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年薪9-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发电〔2017〕4 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特定津贴(入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开始享受),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的安家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考核优秀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科技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