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员若干名,主要从事新闻宣传、司法统计、审判辅助、计算机技术与网络管理、司法行政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非莞籍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体岗位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列入金融失信名单的;有其他不宜担任聘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
2、报名材料:《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招录聘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社保明细(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压缩包(以本人及手机号码命名)发至我院报名邮箱dgdsfyzgk@qq.com。
我院接收报名后将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招录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面试和实操方式进行考试。实操是指根据不同的岗位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技能测试。
考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报考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聘员工资政策执行。
3、联系电话:0769-89808610、89808640;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