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2010〕第29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流管员配置标准的通知》(穗出租屋办〔2007〕14号)、《南沙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人事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南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沙区来穗局)定于2017年8月份在全区统一招聘12名出租屋管理员(万顷沙镇流管中心2名、东涌镇流管中心5名、大岗镇流管中心4名、龙穴街流管中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南沙区户籍优先;
(二)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三)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23-35周岁,身体健康;
(四)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的优先;
(五)复退军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E、汽车C1或更高等级驾驶证、共产党员及具有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8月16日9时至8月25日12时。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考生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所报镇街流管中心招聘窗口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所报镇街流管中心初次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南沙区来穗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由所报考镇街流管中心电话通知;
3、笔试内容:文化知识、生活常识、2016年广州市积分入户政策、广东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南沙区区情区况、Word及Excel基本操作知识;
4、笔试地点:由所报考镇街流管中心电话通知;
5、笔试成绩请登陆南沙区流管办网站“公告栏”选项查看。(http://www.gzns.gov.cn/nsczw/)
(二)面试
1、面试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组织进行,区来穗局派工作人员参加。具体面试时间由各镇街流管中心确定(原则上为笔试成绩公布15天内),并在网上公告、中心公告栏纸制公告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2、依据考生所报镇街流管中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考镇街流管中心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考生为通过笔试的实有考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考生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适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等;
4、面试前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将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考生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考生,替补考生不足的,按实有考生面试;
5、面试成绩请登陆南沙区流管办网站“公告栏”选项查看。(http://www.gzns.gov.cn/nsczw/)
五、体检
(一)体检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组织在区一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确定(原则上为面试成绩公布15天内),在网上公告、中心公告栏纸制公告并电话通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将从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录用及相关待遇
(一)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内公示、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公告栏纸制公告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入职两个月内如出现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由按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按照镇街工资待遇给予明确;
(三)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需准确填写有招聘计划的镇街名称,若此项漏填,报名登记表作废处理;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考生,请提前办理;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录用合同的,录用单位将据此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
(五)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招聘条件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由各招考镇街流管中心组织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八、联系及咨询
万顷沙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4951013。
东涌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4907829。
大岗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电话:34935359。
龙穴街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4940322。
本公告由南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