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和《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2014〕18号),现就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各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对象数额和基本要求
遴选对象包括3个层次7类人才:
(一)“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遴选15名。基本要求: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二)“广东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30名。基本要求:45岁以下(女性48岁以下)具有卓越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30名。基本要求: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遴选10名。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
4、教学名师,遴选30名。基本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三)“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遴选60名。基本要求:35岁以下(女性38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具有较高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2、青年文化英才,遴选20名。基本要求:40岁以下(女性42岁以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
二、组织实施
1、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杰出人才”的申报评选;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评选;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的申报评选;省教育厅负责“教学名师”的申报评选。
3、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人选质量。经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公示,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有关事项
1、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
2、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且仅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4、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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