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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74人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7-07-25〗   本文作者:admin-li   浏览次数:8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74人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74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监所服务、视频后勤人员、现场勘查助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警察、司法学校和体院(校)毕业人员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或视频监控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但可以选择服从招聘单位职位调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海珠区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自行在海珠区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结束后开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文字处理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信息网(http://www.hzrcw.com.cn)上公布。

2、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3)(请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体能测试成绩即时公布,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附件4)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和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没有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或选择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照海珠区政府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执法辅助类的有关规定执行,月均薪金35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这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考生。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冯警官、吴警官(020-89441189)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xls

2、海珠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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