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按照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岗位要求
1.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手续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3.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为期5个工作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fsssajj@126.com。
现场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渡口路22号202室,联系电话:87709233。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科目为《申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原件,否则将取消考察资格。同时,招录单位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或信函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