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现设有经济、历史、哲学、社会、人口、法学、文化等20多个研究部门和中心,研究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的70%以上。长期以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致力于打造服务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有广东特色的新型智库,已成为以科研为中心,集科研、教学、传播、咨询和决策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科研基地。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邮寄报名
(二)报名时间。
5月22日至6月9日,截止时间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报名初审通过名单将于6月13日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 gdass.gov.cn)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复审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B座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1楼人事处1113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将所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整理)邮寄到以下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10635。请务必在邮件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初审通过人员只须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进行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材料如下: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正反页双面填写);
(2)个人简历;
(3)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背面写名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在一页);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请复印在同一页);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证件还未发的,须要学校教务处开具能如期毕业及所学专业及代码的证明);
(7)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仅限应届毕业生);
(8)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2年劳动(聘用)合同或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者属国有单位正式职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其它补充资料: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暂缓就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材料不齐全的,恕不受理。
5.打印准考证:现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其它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 gda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按有关规定,报考管理岗位、图书馆岗位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4:6;其他技术岗位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笔试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5的,按符合面试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 gdass.gov.cn)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1)管理岗位、图书馆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其它科研岗位
面试人数不设比例限制,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安排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 gdass.gov.cn)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面试评委由院招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用人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面试内容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岗位管理、图书馆岗位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科研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a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社保凭证、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816487,020-38803081
监督投诉电话:020-3880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