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长助理”(特指村委会主任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全市共招录“村长助理”456名,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详见《江门市2016年公开招录“村长助理”职位表》。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基层,自愿到基层工作;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9:00至26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页面统一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http://www.jmkszx.com)进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村(社区)的村长助理岗位。
5.招录岗位设定面向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生源,或户籍在岗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等户籍条件,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报名2天后报考人员可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16年9月7日至10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将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为9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面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带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往届毕业生须带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报名表及准考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六)公示。
10月上旬,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上对拟招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10月中旬前完成录用手续。各市(区)考生被录取后,由所在镇(街)与“村长助理”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合同期限为2年。农村村长助理原则上安排回本村任职,若同一行政村户籍有2名以上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任职岗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录“村长助理”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00,政策咨询电话:0750-327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