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黄埔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编外聘用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工会组织员9名,分布在以下职位:
(1)区总工会办公室(职位代码:01);
(2)红山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2);
(3)南岗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3);
(4)夏港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4);
(5)联和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5);
(6)萝岗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6);
(7)东区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7);
(8)永和街道总工会(职位代码:08);
(9)九龙镇总工会(职位代码:09)。
2.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2名(职位代码:10):包括黄埔区建筑工地工会联合会、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工会组织员(职位代码:01-09)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计算机特长或驾驶证者优先;
(6)财务专业优先。
2.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职位代码:10)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计算机特长或驾驶证者优先;
(6)法律、中文专业优先。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将《黄埔区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到邮箱hpzgh@hp.gov.cn。
(二)笔试、面试
1.每个职位须3人(含3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2.笔试及面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
3.面试人选依据各职位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按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以我会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则后一名依次替补。
(四)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的人员,黄埔区总工会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按3个工作日在黄埔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福利
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文件进行管理和计发工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小姐、幸小姐,联系电话:32294800,3229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