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第三档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
岗位设置: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中文打字、办公软件使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一)有犯罪记录人员;
(二)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人员: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
四、工作人员待遇
薪酬为行政辅助类(三档),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领取报名表: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qyasc.gdqy.gov.cn)、清远市人才网(http://www.qyrcrs.com/qingyuan/index.jsp)自行下载报名表;或到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报名处”现场领取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考者应于8月3日前向“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报名处”递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证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③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四)经资格审查后,于8月10日前通知应考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范围、内容、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和面试三部分,命题及评卷均委托具有资质的有关机构负责承办,题目从承办机构的题库中抽取。
(一)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比例计算纳入综合成绩,单科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1.考试范围和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能力测试。
2.考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二)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20%比例计算纳入综合成绩,单科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1.测试内容: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基础类、办公类。
2.时间:2016年8月20日下午3:00-5:00。
3.地点:市计算机学会(银泉路市社科联大楼B座三楼)。
(三)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和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计算,两项成绩合计,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计算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面试,如遇笔试与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按比例合计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和计算机能力上机测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清远市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时间:待定。
3.地点:待定。
4.面试考官采用现场抽签确定人员。
5.面试计分方法:将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
6.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上机测试分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清远市人才网。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情况。出现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组织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清远市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常情况的,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选者无不良纪录,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0763-3378800,联系人,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