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6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能够从事统计员岗位工作的上述相关专业。
(六)有基层工作经验,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或资质证明,如会计证、统计证、经济师证优先考虑。
(七)同等条件下,“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考生填写《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上本人简历(高中开始)、电子彩色证照,以及身份证、户口簿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请将各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文件内容”,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182809463@qq.com。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17时止。
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比例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2、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成绩高低排序及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3、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公布。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及组织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组织考查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进入录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满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及管理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1〕97号)以及《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穗天人社[20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聘用期间,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投保费用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和工作人员本人按比例支付。
(四)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中个人支付部分及有关税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它保障。聘用期间,按照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权利。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