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城市更新相关业务的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编辑doc、xls、ppt、gis、cad等软件);
(六)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好,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国土、规划、建设相关专业;
(八)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黄埔区有关文件进行管理和计发工资。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4:30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398号体育中心篮球馆西北角三楼
3.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2274262
4.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附照片的个人简历一份。
(二)考试
我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政治思想水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身体外貌、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
(三)资料复核
我局将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等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城市更新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埔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