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阳江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定于2016年7月18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考生进行加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分审核对象
2013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
二、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6年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
3.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下简称《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但没有领取《合格证书》的“三支一扶”考生,需提供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201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但没有领取《工作证书》的“大学生村官”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三、加分审核时间
2016年7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四、加分审核地点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阳江市江城区二环路208号,联系电话:0662-3166700)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加分审核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逾期未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