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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6-07-11〗   本文作者:admin-L   浏览次数:1022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的要求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定于2015年7月6日~10日进行,名单及分批安排见附件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6月28日前发送邮件至gd1737@gdciq.gov.cn,确认已查阅面试公告。邮件统一格式如下: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手机号码(如:001+张三+20150001001+13912345678),只写主题,可不填内容。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分四批进行,请考生按批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

面试(候考)

第一批

7月6日14∶30

7月7日 8∶10

第二批

7月7日14∶30

7月8日 8∶10

第三批

7月8日14∶30

7月9日 8∶10

第四批

7月9日14∶30

7月10日 8∶10

地点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二楼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西塔楼

(国门酒店)19楼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考生报到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5、所报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资格复审时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不诚信行为档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7月7日至10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批次于面试当日上午8∶1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公布和体检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A座大厅外公布。同时,按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并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小一寸照片2张前往查看面试结果。

(三)体检要求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成绩公布栏前等候安排体检,当天上午8∶45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门前统一乘车前往体检。体检费用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增补。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2、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1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在8∶50前仍未按规定进入候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备注:考场设在19楼,电梯使用繁忙,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

3、任何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进入候考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作弊处理。

5、候考期间,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特殊情况要申请工作人员陪同。

6、考生面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大楼,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7、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

8、考生要自觉保持候考室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候考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9、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291737,传真:020-38290075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邮编:510623

网址:www.gdciq.gov.cn

附件:

附件1、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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