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中的要求确定。我局面试工作定于2011年8月31-9月2日分三批进行,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准考证号及分批面试安排见附件1,所有考生笔试成绩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现场复核
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面试资格复核(详见本公告第三条:“面试安排和要求”)。考生资格复核时必须提供《招聘公告》中所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资格复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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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资格复核报到时间 |
面试报到时间 |
第一批 |
8月30日上午9∶00 |
8月31日上午8∶15 |
第二批 |
8月31日上午 9∶00 |
9月1日上午8∶15 |
第三批 |
9月1日上午9∶00 |
9月2日上午8∶15 |
地点 |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三楼 |
广广东检验检疫大厦西塔楼19楼(国门酒店) |
(二)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总成绩,B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A座大厅外公布。同时,按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公布成绩当天上午8∶45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门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去体检。体检费用由广东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增补。
(四)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并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吋照片二张到广东检验检疫局大楼A座一楼大厅前查看成绩。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公告栏前等候安排体检。
五、其他事宜
(一)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2、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15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面试的考生在8∶50前仍未按规定进入候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备注:考场设在19楼,电梯使用繁忙,请考生稍作提前)。
3、任何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面试资格。
4、应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进入候考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作弊处理。
5、应试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候考期间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特殊情况要申请工作人员陪同。
6、考生面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大楼,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7、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
8、应试考生要自觉保持候考室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候考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9、应试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291737
传真:020-38290075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编:510623
网址:www.gdciq.gov.cn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
2、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