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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2015年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本文转载自:〖网站〗    发表时间:〖2015-08-28〗   本文作者:adminy   浏览次数:1030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隶属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中央委托省管或者省属的大型工程以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范围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受委托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考核;组织质量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全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同等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
现场报名: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填写“应聘+姓名”,邮箱地址:gdszjz@126.com。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08号奥园大厦11楼前台。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到现场直接进行资格审核,并发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粤建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并发送电子版笔试通知书,请自行打印笔试通知书(即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于考试通知上予以明确),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粤建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粤建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粤建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若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因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本单位不再安排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686907
监督投诉电话:020-38686909
附件:1、岗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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