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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源市源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6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本文转载自:〖网站〗    发表时间:〖2015-08-26〗   本文作者:adminy   浏览次数:1067
      为充实医疗卫生队伍技术力量,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源城区卫生事业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围绕“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要求,从服务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核心,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18-40周岁(即1974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在医疗机构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单位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南镇卫生院、埔前镇卫生院、高埔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8个医疗卫生机构,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名、专辅人员4名和工勤人员1名共67个岗位。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通过源城区政府门户网、河源日报等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由县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先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源城区政府大院内E栋一楼107室。
咨询电话:0762-3332874
3.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资格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卫生专技岗位采取笔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专辅和工勤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专辅和工勤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核或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对象或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人数确定技能考核对象或面试对象。
技能考核采取临床实践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技能考核或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考核成绩×40%。
专辅和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由卫计局和人社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经查证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纳编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套批。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此次招聘的应聘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相近且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符合笔试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七、工作纪律
招聘的各环节,由区人社局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区纪委举报电话:0762-3332235;
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762-3332162;
区卫计局举报电话:0762-3332874。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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