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和东莞大屏嶂森林公园是东莞市林业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组织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策划开发,旅游文化推介宣传;负责园区安全管理、森林防火以及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园区设施维护,林相改造、园区绿化、环境卫生;负责园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负责园区内相关镇集体林地控制和管理;负责园区内现有工商业、社区及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划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1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林业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纪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35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已婚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镇一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8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2:30——5:20。
4、报名地点: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85号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二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该岗位不予开考。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