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贺南方学员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监狱等热门职位状元
您的当前位置: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公务员 >> >> 正文内容
关于重新组织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惠州考区乡镇机关职位《申论(一)》笔试的公告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15-04-07〗   本文作者:admin_n   浏览次数:2578

2015322上午在实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中,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未经请示擅自决定更改乡镇机关职位《申论(一)》第四题答题字数要求,人为造成考试事故。事故发生后,已对惠州市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维护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规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对322举行的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惠州考区乡镇机关职位《申论(一)》笔试宣布无效,重新组织该科目笔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原文链接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547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考试培训 | 辅导资料 | 行测信息 | 申论信息 | 面试信息 |南方公务员博客 | 网站地图 | sitemap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广东公务员考试 | 广州公务考试 | 深圳公务员考试 | 广东选调生及公遴选 | 事业单位招考

南方公务培训中心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西校区实训楼516

联系电话: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务考试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20522号

       
  • 电话咨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