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和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均为市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www.zhmzj.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民政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08:30-12:00,14:30-17:30);邮寄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17:3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邮编:519000,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756-2311802。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④工作经历、计划生育证明、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5.其他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不予开考;②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岗位1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络软件的操作和维护,计算机软件理论基础、编程基础等知识;岗位2主要测试应聘者会计专业基础知识、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3主要测试英语基础知识、英语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足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岗位1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基础知识、操作维护等业务能力;岗位2主要测试应聘者会计专业基础知识、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等业务能力;岗位3主要测试英语口语水平、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取各岗位第一名考生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1802,联系人:张先生;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119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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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市民政局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珠海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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