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非执法岗位的专业化水平,全面促进“和谐荔湾,幸福荔湾”建设。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队员,协助民警开展110接报警、勤务运作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职位
此次招聘文职辅警共计51人,根据招聘的职位不同,分110接警员、档案管理、内勤助理、会计统计、外事文员、指纹比对、视频监控7个职位,男女不限(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政审且政审合格。
(二)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有特殊技能或者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性文职辅警原则上要求身高168CM以上,女性文职辅警原则上要求身高158CM以上,形象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魄健壮,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并通过招聘文职辅警的体检。
(五)具有大学专科或者以上文化程度(视频监控岗位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每分钟打字速度在50字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应聘人员中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以及警察学校、司法学校、体院、体校毕业人员、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会计证等相关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2、报名地点:1、荔湾区蓬莱路14号9楼荔湾区辅警和联防队伍管理办公室(荔湾区公安分局多宝派出所旁入);2、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1楼(荔湾区公安分局)。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专科或者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会计证等;
(4)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的彩色相片3张;
(6)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失业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本市);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环节,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在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的同时进行。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至14日,设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面试四个环节。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文职辅警的岗位工作要求。
2、笔试
招聘文职辅警的笔试主要测试法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治安管理基础知识。
3、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名单。
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熟悉情况及打字速度。
4、面试
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根据笔试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分局综合应聘人员笔试、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和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由分局民警带队集体前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政审
政审时间为2014年11月中旬。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和待遇
1、拟录用的文职辅警,由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2、待遇:依法缴存“五险一金”。文职辅警队员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人(不含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83127174,联系人:杨警官;
咨询电话:83115536,联系人:王警官。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