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深圳市内外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与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招考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东侧报告厅,2013年11月27日9:00-17:00;
(2)华南师范大学招考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2013年12月7日8:30-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贴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交,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须提供普通话、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成绩单。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4)经审查合格且预评分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6倍之内的,确定入围面试,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事宜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准考证》(下统称《准考证》),并根据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告时间:
(1)陕西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30以后。
(2)华南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2月8日上午10:30以后。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请考生于下列时间之后登陆龙华教育在线,在公告栏查询入围笔试名单。入围笔试的考生根据公告要求按指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名单公告时间。
(1)陕西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1月30日上午10:30分后;
(2)华南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2月10日上午10:30以后。
四、笔试
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2月1日;
(2)华南师范大学招考点:2013年12月11日。
具体地点及要求见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相应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查询时间待定,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华新区教育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
(三)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入编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2、龙华教育在线网站
(八)咨询电话:0755-23336313
附件1:《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