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公务员选调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38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
副科级公务员1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经济管理工作;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四)中共党员,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且具有从事经济和信息化工作5年以上经历;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和业务能力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一)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六)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12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3、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31日于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6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业务处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总分,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考察对象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点医院进行体检。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组织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关系转任手续。
选调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山市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受理对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760-88260286。
联系人:邱冬梅、李凯华
联系电话:0760-88326775
传真:0760-88328256
电子邮箱:jmrs@zs.gov.cn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12室
附件: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