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茂名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各职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9日上班时间(异地考生可在面试前一天)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2.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计生证明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