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0名。
一、职位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二)具有两年以上公诉或刑事审判工作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2岁;
(四)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需为全日制教育);
(五)广州市以外户籍的,需未婚或配偶户籍为广州市;
(六)获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称号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受婚姻状况及配偶户籍限制。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的,不受性别限制。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请用A4纸):
(一)报名登记表(请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
(二)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优秀公诉人获奖证书;
(五)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机关工作处(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邮政编码:510623。联系电话:020-87118206。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
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试以主观题为主,重点考察公文写作和公诉业务。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选调人数1:1组织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