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省、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历结构,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镇(含乡和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190名省、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省辖区内市、县、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我省辖区内的市、县、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 省直机关的职位面向市、县、镇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的职位以及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设在市的部门职位面向县、镇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设在市的部门纳入其省级主管部门的遴选职位,遴选条件参照市直机关的遴选条件执行。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 (四)参加遴选省直机关及广州市直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遴选其他市直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2008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地域和其他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广东省2011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迳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网络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省直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及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于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6。个别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机关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开考比例可降至1:3。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 1.笔试内容。笔试为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3.成绩查询。 (二)面试。 面试前,各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并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自愿诚信报名,事先可不需组织推荐或同意。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请参阅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edugd.cn查询)。 (二)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上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市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2011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广东省2011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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