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2011年下半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条件 |
文秘岗位 (管理岗位) |
1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熟悉招投标业务,有2年以上从事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工作经验; 4、熟悉事业单位实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
宣教岗位 (管理岗位) |
1 |
艺术设计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熟悉招投标业务; 4、熟悉事业单位实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提到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
(八)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09:00至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7:00。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笔试
(一)打印准考证。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11月23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招投标交易的相关规定、运作、管理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四)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公布。11月28日(星期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rssgz.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
(五)确定进入资格条件审查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5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条件审查(笔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
五、资格条件审查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查验核实资格条件的依据: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本人简历,小一寸相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资格验证时应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鉴定证明。报考人员可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鉴定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人事部。采用现场查验核实的方式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三)进入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四)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少于5名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五)不参加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11月30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面试以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判断和分析能力、工作技能等。
七、体检和考察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核、资格审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rssgz.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十、本公告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28866040
投诉电话:83124826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