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增人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14个用人单位均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各用人单位情况简介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http://www.xwgd.gov.cn/xggd/jsp/comm/index.jsp查询;
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及联系人》(附件一)。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本条件。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2011年9月至11月。
9月28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同时公布招聘公告;
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至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30时,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10月25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11月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即日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1月3日起,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确定体检名单;
11月4日至11月7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进行体检;
11月14日至11月15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并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11月21日至11月29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1月30日起,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由报考者根据职位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附件一)。
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至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30时。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用人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进入笔试。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1年7月31日。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地点:10月25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职位职数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地点:11月3日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比例: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合格成绩以上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职位职数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类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核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医院建议复查、复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前往复查、复检,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由用人单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应聘者自收到体检合格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考核材料: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政审有关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即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且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