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对所属科研、开发单位实行全面管理。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农业科技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及我省农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要,开展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2)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综合协调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3)承担有关农业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发展等重大技术问题的科技保障工作;解决我省在发展“三高”农业过程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及信息保障。(4)承担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新方法的应用示范与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5)开展国内外的农业科技合作和交流及培训工作,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6)承担我省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7)承担我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规划及技术指导工作。(8)负责院属科研单位的科学园区规划、基本建设、整治及科技支撑等条件的建设;负责院属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9)承担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良种试验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试验基地及新建科研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承担部分良种的中试推广;良种苗木引进、
快繁示范推广;农药、肥料等农化产品的中试、测定;兽药、水产药物试验,饲料添加剂及配方试验;畜禽良种的引进、选育、繁育等工作。
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岗位共4个,具体岗位见附表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五、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七)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八)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九)尚未解除纪律处分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信函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附个人简历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代表作(限2篇以内)、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信函报名,报名材料寄送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邮编:510640。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至邮箱gdaashr@163.com,邮件名称的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为单数。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1.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11年5月27日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按时到通知地点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11年6月3日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复审时必须提交如下资料原件:(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另外,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提交如下相关资料原件:(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科研成果证明;(3)获奖证明;(4)提供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5)外语水平证书。
(五)如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内(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成绩合格以上人数超过3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成绩合格以上人数1-3人,则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如成绩达合格及以上人员为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我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招聘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技能、业务能力、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为30分钟/人。
面试评委小组由用人单位有关领导、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且为单数。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达合格及以上人员为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考察工作小组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监察室和用人单位(部门)专家共同组成。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农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如属应届毕业生的则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终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五)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做到条件、结果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20-87503356,87596253。
监督单位:中共广东省农科院纪检组,广东省农科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7596306,87596235。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