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2009年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总面积为1404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2010年起学校开始招收港澳台学生,并着手进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申报。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忠诚教育事业,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优良的学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招聘岗位、学历、职称、资历等要求详见《广东医学院2011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计划表》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者浏览广东医学院主页(http://www.gdmc.edu.cn)“人才招聘”专栏登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录入和简历上传(注:不接收邮寄和电子邮件的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务必通过“应聘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和个人简历)。报名时间:4月18日起至4月21日。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初步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医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学校二级学院或学生处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广东医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1.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及行政能力。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广东医学院网页(http://www.gdmc.edu.cn)查询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医学院网页上公布。
2.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根据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
4.在面试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五、考察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学生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医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六、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医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gdmc.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3(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纪委监察处)
招聘联系地址:广东东莞松山湖西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学院行政办公楼218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