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一、单位简介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副处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该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按照政府确定的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服务计划与项目,推动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失业预警、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援 助、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供求双方的调查、统计、分析评估和分布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指导全市各级就业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业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范围
韶关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岗位名称及要求、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职业代码 |
专业范围 |
年龄 |
学历 |
其他条件 |
职业供求分析人员 |
1 |
60100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持有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
职业指导管理人员 |
2 |
601002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获得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
创业就业指导人员 |
2 |
601003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获得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办公时间)。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沙州一路2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28116。
(3)报名方式。
采 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 材料等),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 件),同时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1年3月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韶关市武江区沙州一路2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笔试成绩于2011年3月31日在 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307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 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主管局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有关领导人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728116(人秘科)或8728071(市人社局人事科)。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