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和上级下达我院本年度招聘和调动共40人的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我院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本院编制数、空编数和2009年拟招聘人数
1、编制数:625名。2、在编人数:430名。3、空编数:195名。4、2009年拟招聘和调动计划人数共40名。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及从化)的年龄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户籍的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人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3、硕士以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4、护理人员要求应届毕业,本科学历,国家英语四级,同时具有执业证。
三、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四、报名与考试办法
1、报名方式: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名时间至
2、考试范围:根据专业特点需要,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的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以本专业基础知识为主;面试内容:团结协作精神、职业道德情操、自我情绪控制;操作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及相关临床操作常规。
3、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护理专业和临床专业硕士生分别组织笔试,不限人数。成绩合格的再进行面试,根据招聘的职位数和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操作考试人选。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体检。按招聘岗位数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统一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和业绩。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院可按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本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内容
1、招聘工作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在广州医学院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在本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本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方案的拟订及实施,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本院组成考官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小组成员由院领导、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科主任、专家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3、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6、本信息在广州人事信息网、广州医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布。
联系人:高秀荣科长 展玉婵
联系电话:020-83509102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人事科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