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全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学生常见病防制,免疫规划和媒介生物监测;对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及疫情报告和预测预报;负责对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性场所、学校、健康相关产品等实施卫生学监测、检验与评价;负责工程卫生的卫生学预评价;承担对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环境污染等重大疫情和事件进行调查,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以及对生物化学恐怖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等工作任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招聘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专业、人数、学历与资格条件
专业及要求 学历 招聘人数
医学微生物学(细菌学方向)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专业 研究生 3
环境流行病学 研究生 1
预防医学专业 本科 3
放射医学 本科 1
环境医学 本科 1
卫生检验 本科 2
合计 12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外地毕业生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广州市本地毕业生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或者是特别优秀的非"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本科生25岁以下;
3、大学英语: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4、医学微生物学(细菌学方向)专业,有医学或卫生检验背景优先考虑。
5、在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28日截止
应聘者可携带简历到招聘现场或前往本单位人事科报名,外地毕业生可将简历邮寄至本单位人事科,可采取电话报名方式报名。
本单位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三路23号,邮编:510080
本单位联系电话:020-83822406,联系人:解建军、罗春妮。
2、考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
(2)时间:2010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3)考试地点: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三路23号)
(4)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内容为各岗位或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
(5)考试的办法:
专业考试:采用百分制,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考试占80、操作考试占20,按成绩由高到低以1: 5比例录取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本专业相关知识,以及其它综合素质等。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在本中心进行,费用由本中心支付。
4、考核:
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简历中需附有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已发表论文(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各科成绩单及学校综合排名,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