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须对口或相关,毕业时须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性格开朗、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六)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职数(40名)
序 |
学科 |
名额 |
备注 |
1 |
语文 |
15 |
中小学教师 |
2 |
数学 |
10 |
中小学教师 |
3 |
英语 |
6 |
中小学教师 |
4 |
音乐 |
2 |
小学教师 |
5 |
美术 |
2 |
小学教师 |
6 |
物理 |
3 |
中学教师 |
7 |
化学 |
2 |
中学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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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
注:招聘领导小组可视招聘的具体情况,在招聘职数范围内适当调整各学科招聘名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第一轮面试
1.报名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3.应聘须提交的资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和应聘登记表(贴本人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一张)。
4.面试内容:面试包括审核材料、面谈等环节,侧重考核考生应聘基本条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仪容仪表、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5.公布:根据应聘者面试的综合表现,招聘10名及10名以上的学科按1:10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招聘9名及9名以下的学科按1:15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试室安排及考生须知将于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试室。
1.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8号教学楼。
3.内容:侧重考核专业知识、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整体素质。
4.确定面试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以多于该学科招聘职数一定数量的方式确定,招聘5名及5名以下的按多于招聘职数2名的方式确定,招聘6名至10名的按多于招聘职数4名的方式确定,招聘11名及以上的按多于招聘职数6名的方式确定。如遇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轮面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和8号教学楼门口张贴,并在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公布。
(三)第二轮面试
1.时间、地点:11月15—16日期间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员本人。
2.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3.成绩公布: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即宣布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1.时间、地点:在宣布第二轮面试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即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请拟录用人员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
2.其他:如毕业生不符合《珠海市香洲区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的相应条件或不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毕业后到香洲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带个人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计生证等证件原件备核。审核未通过的,解除就业协议;审核通过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七)录用。凡被录用的人员,纳入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公办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的同时不再递补录取:①未能按时到岗者;②不服从安排者;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④应聘人员在考核、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6-2523079(香洲区监察局)、0756-2611603(香洲区教育局纪工委)。
(四)咨询电话:0756-2611507(香洲区教育局人事股)。
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 电话:0756—2611507 传真号:0756—2611305 邮编: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