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卫生系统2008 年4月公开招聘职员
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福田区卫生系统2008 年4月公开招聘职员笔试已于4月13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公开招聘职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 分。各职位笔试成绩请各位考生登录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 ( http://www.testcenter.gov.cn ) 查询。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 年4月19日上午9:00开始,直到初审结束。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96 号石厦学校初中部 ( 福民路与新洲路交汇处东北面,公交线路202、219、28、33、34、372、303、15、K113、103B、212、231、241、305、63到“石厦学校”站 ) 。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 划分为A 、B 、C、D四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 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 至5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笔试合格且名次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 倍范围以外的考生划为C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建议此类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留在深圳等候可能的递补至初审结束。若A、B级考生初审完毕后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仍不足,则从C级考生中按排名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D级: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 ”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或擅自离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四、资格初审需提交审查的材料
(注:以下所有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报考面向深圳户籍人员职位(0803C 001、0803D001-0803D008职位)的考生
1、深圳户籍社会人员: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在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下同)。
2、深圳生源2008 年应届毕业生或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尚未落实单位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 年以上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市外户籍雇员、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雇用1 年以上、临聘3年以上)或社保 缴纳记录、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4、2008 年3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二)报考面向福田区卫生系统在聘雇员及临聘人员职位(0803F 001-0803F007职位)的考生
1、深圳户籍在聘人员: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福田区卫生系统聘用的证明(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聘用期工资表、聘用单位岗位聘用确认书、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2、深圳户籍(深圳生源)医护类岗位培训人员: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 岗位培训协议书 、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3、在福田区卫生系统雇用满1 年以上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市外户籍雇员、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福田区卫生系统聘用的证明(雇用1 年以上、临聘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社保 缴纳记录)、 聘用期工资表、聘用单位岗位聘用确认书(见附件,由聘用单位出具,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4、2008 年3月31日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在我区卫生系统聘用的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福田区卫生系统聘用的证明(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 聘用单位岗位聘用确认书(见附件由聘用单位出具,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聘用单位岗位聘用确认书、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五、资格初审程序
(一)考生凭 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 进入资格初审现场,签到后按职位分布就座候审;
(二)初审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职位依成绩高低先后顺序带领考生到初审室进行审核。
(三)初审工作人员按顺序审核考生材料;
(四)审核合格的,初审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名、留下材料,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将《面试通知书》拿到“面试通知书盖章处”加盖公章 (未加盖公章的《面试通知书》视为无效) ;审核不合格的,须由考生在《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初审工作人员留下材料;
(五)初审结束,考生离开资格初审现场。
六、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 福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及本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 原件及复印件 接受招考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考公告中要求报考考生资格初审时提供户籍本,若考生为夫妻分居市外一方的,此次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如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
(三)在此次招考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建议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 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地点由于停车位有限,初审当天将不安排考生车辆的停放,请各位考生自行安排好出行方式。
福田区人事局 福田区卫生局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