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23 06: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赋予了好干部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
“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立身之本,领导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作为必修课。“为民服务”是好干部为政之道,领导干部更应“公”字当头,以“民”为先,懂得“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勤政务实”是好干部履职之要,必须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力戒空谈,做到决策条条算数,工作件件落实。“敢于担当”是好干部成事之基,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敢于实践、敢于负责。“清正廉洁”是好干部正气之源,领导干部应该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怎样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改进推荐考察办法,解决好选人方式的问题。要突出政治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廉洁作为底线,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以事择人、依事选人,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素养满足新任务新要求;广泛深入谈话调研,不搞“海推”“海选”;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可查的举报线索必查,防止“带病提拔”;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查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