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聘任制公务员做出了统一规范。文件明确规定,公务员岗位,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将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实行聘任制;受聘人员经过考评,可以聘用为公务员,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聘用期限为1-5年,聘任为领导的,聘用期限为3-5年;聘任制公务员在期满后,可以正常退出,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今年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于近期由两办联合印发。这个文件相当于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这将成为提升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
首先,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将有效提升公务员的专业性。聘任制公务员主要为党政机关引入短期、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需要处理的专业事务越来越多,客观上需要更多专业性的人才来做专业性的事。比如,如何对新经济、新业态进行有效监管,既促进其发展又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是一项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如果有考公想法的,还是可以拼搏一把的,因为这项规定是这么表述的: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这句话的意思是,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而非所有职位,因此大家要搞清楚,此次规定不是所有适用的,也不需要担心。
实际上,公务员身份受自身工作性质的限制,身份比较特殊,所以不会完全取消编制,大家可以打消疑虑了。会有这方面的顾虑,是因为政策解读不对之外,还因为目前有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采取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式来取代事业编。这些都导致了大家对这项规定的误读。
此次《规定》提出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无疑是打破了这一桎梏,给予用人方和报考方更多的选择空间。过去,一些专业性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少,未达到开考比例,就难以招到所需人才,此次的规定就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难题,纾解了专业性岗位对于人才求而不得的窘境。